统一规划建设我市公共场所文化宣传电子视屏,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举措之一。2012年初,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宣传部决定由厦门日报社作为我市公共场所文化宣传电子视屏建设和管理的主体。厦门日报社整合旗下资源,于2012年9月25日成立全资子公司厦门海峡视界传媒有限公司,作为公共电子视屏的具体建设运营机构。 公司运营的首座公共电子视屏位于厦门市人民会堂南侧草坪,屏体总面积达216平方米,于2012年11月6日正式开播。首创“新闻+公益+广告”的户外媒体传播模式,成为厦门户外内容最丰富,屏面最大,画质最高清,点位最黄金,最具影响力和传播价值的公共电子视屏,赢得“厦门第一屏”美誉。 新一批公共电子视屏正在筹建之中,预计于2013年6月底建成投播,届时将形成覆盖厦门本岛重要交通节点的联播网。 公司主营业务还包括:电子阅报栏等新媒体项目的开发和建设;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LED电子视屏的材料研发;专业策划、承办国内大型展览会;商务信息服务等。 此外,公司在2013年上半年,成功承办了首届“美丽厦门”市民摄影文化节以及《中国梦之声》厦门站招募活动。 公司将以“海纳百川,视通天下”的企业理念,致力于建设互动式、数字化的户外新媒体联播网,成为厦门公共新媒体的领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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