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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2年创建文明城市发布户外公益广告的通知
来源 - | 发布时间-2012-08-03 |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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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市委文明办、市工商局广告处通知,在今年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需要进行公益广告的氛围布置。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户外公益广告发布时间:8月10日——9月10日
  二、公益广告宣传标语
    1、学习雷锋 奉献他人 提升自己——志愿服务理念
    2、创文明城市 建平安厦门
    3、讲文明的人是令人尊敬的人
    4、共建文明城市 共享美好家园
    5、创文明城市 做文明市民
    6、厦门是个大家庭 人人需要讲文明
    7、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有礼的中国人
    8、开文明车 行平安路 回幸福家
    9、礼让一小步 文明一大步
    10、带文明上路 携平安回家
    11、文明伴我行 天天好心情
    12、学习雷锋 做美德少年
    13、全社会都要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14、青少年强则国强 青少年兴则国兴
  三、将发布的公益广告进行现场拍照,并将照片发到广协邮箱,[email protected]


厦门市广告协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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