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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海峡两岸“乐善杯”公益广告风采展活动的通知
来源 - | 发布时间-2012-05-10 |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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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海峡两岸“乐善杯”公益广告风采展活动的通知


  为践行“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福建精神,巩固、 深化“广告与社会责任”这个主题,更好地展现公益广告的社会责任,推进海峡两岸广告在高层次上的深度合作,福建省工商局决定开展海峡两岸“乐善杯”公益广告风采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弘扬福建精神,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各地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力争推出一批展示福建全面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与台湾人民共同建设社会和谐、民生幸福、环境优美的美好家园的精神追求与时代风貌,贴近现实、扣人心弦的精品。
二、报送方式
 (一)报送内容:
  1、QQ传送:作品、《“乐善杯”作品登记表》电子版
    传稿QQ:2549669540
  2、《“乐善杯”作品登记表》盖公章和广播、影视类作品的光盘,送到厦门市广告协会
 (二)作品要求:详见附件一
 (三)联系人:厦门市广告协会 陈小姐
    联系电话:2119001
三、活动时间
  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10月30日
  截稿日期:2012年9月20日
四、参加对象
  凡从事或爱好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本次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作品征集。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各类公益广告作品;发挥福建与台湾“五缘”优势,邀请台湾广告业界和相关院校参加创作,交流作品。
  1.参展作品以平面为主,同时征集广播、电视和摄影类公益广告作品。
  2.参展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参赛作品标题由参赛者自定,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向上,富有创意,突出本次活动主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参展作品要按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制作,完整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等相关信息。
 (二)媒体发布。所有参赛作品将刊登在网站上,鼓励公众参与点评投票;择精品在省内主流媒体上公开刊播。品牌企业的参赛作品可以“公益广告+品牌形象+企业风采展示”的形式,在省内主要媒体上发布。
 (三)公众遴选
  1.纸媒投票:《海峡都市报》剪角投票,每个剪角计3票。
  2.微博投票:新浪/腾讯微博设立专题进行投票,每个注册名计1票。
  3.手机投票:通信运营商短信投票,每条短信计1票。
  4.网络投票:主流网络媒体设立活动专题投票,每个ID计1票。
 (四)专家评审。由主办单位、广告策划专家、学者组成评审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分类评审,确定并公布获奖名单,增强活动权威性,让更多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脱颖而出。
 (五)交流会展。选择两岸有代表性的场所,组织获奖作品在两岸间进行交流会展,展现活动成果,推进合作交流。
 (六)汇集成册。遴选精品集纳成册,公开出版。
六、组织形式
  活动以“政府领航、媒体搭台、企业助力、公众参与、社会支持”形式组织展开。

    附件一海峡两岸“乐善杯”公益广告风采展作品报送要求及方式
    附件二海峡两岸“乐善杯”公益广告风采展参赛作品报送评选表
    附件三 乐善杯标志


厦门市工商局 厦门市广告协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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